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缩减会议费开支,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和《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川委办〔2014〕9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会议费是指由学院及院内各部门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各类会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 学院及院内各部门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建立“先审批、后开会”制度,实行会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所有会议原则上只能在校内召开,会议发生的所有费用需要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条 由科研经费支持的各类会议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会议的类别和审批
第五条 会议的类别
一类会议:学院或院内部门主办、承办或协办的面向校外的大型会议。
二类会议:院内部门或学院专项工作组(项目组)主持召开的各类专项工作会议。
第六条 会议的审批
一类会议:由会议举办部门提出,经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同意,报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审批。
二类会议:由会议举办部门负责人或专项工作组组长(项目组负责人)审批。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
第七条 会议费用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第八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一类会议 |
240 |
110 |
50 |
400 |
二类会议 |
- |
60 |
50 |
110 |
第九条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部门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第十条 二类会议有校外代表参加的可安排住宿,标准为240元/人.天,伙食标准参照工作用餐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单等证明材料,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第十二条 各部门会议费支付,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会议费不得报销以下费用:高档套房房费、烟酒、鲜花、水果、设备费、旅游费、娱乐健身费、纪念品。除特定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包)、笔记本、笔等用品。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成都工业学院会议审批表
成都工业学院
2014年10月31日
主送:各系(部)、处(室)、中心
成都工业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印发
附件
成都工业学院会议审批表
部门: 年 月 日
会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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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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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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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会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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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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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住宿费金额 |
预计伙食费金额 |
预计其他费用金额 |
预算会议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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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请根据确定的会议类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
一 类 会 议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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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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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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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书记/ 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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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类 会 议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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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部门负责人意见/专项工作组组长(项目组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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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销时此审批表作为报销附件。
2、此审批表一式两份,主办单位、计划财务处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