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单位:
为了记录教师在教材建设工作中的成果,并计算其工作量,请公开出版过教材、编写过校内印制教材和教辅资料的老师认真填写“教材编写出版记录表”(请在教务下载中心下载)。并于12月12号前交教务处教材科汇总工作量后报学校审批。
注意事项:
1、所有的教材必须是已经在我校教学中使用;
2、工作量计算以自然年度为准,请编者务必在初次使用年度内填报,过期不填报者,原则上不予补报;
3、需填写编者实际承担编写工作量(即按实际字数及百分比计算出),并交院(系)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同时附上所填教材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4、由我校教师任主编的教材,只由主编填报并注明副主编及参编承担的编写工作量。
教务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