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分工与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党建、教师思想政治和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评估、综合改革、教师发展、科研平台、学科专业建设、校地合作与校友联络、产教融合(含厅委共建)、人事工作、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教授委员会、学位管理和负责学校由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牵头落实的各类平台建设,环境治理与智能监测研究所、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废水处理分中心、成都工业学院智慧环保大数据研究中心等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定。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院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其他重要事项。
(三)负责全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全院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搞好培养发展党员规划,加强对培养对象的教育培养和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负责协助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党纪政纪人员的调查处理。
(四)统领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弘扬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办学理念,落实党委领导、党政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好理论教育了解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情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为师生员工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条件,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统一战线政策,主动关心教师的发展成长,主动关心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工作和生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对党外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五)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在学校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牵头人员的调进和调出相关工作,负责各类人才的遴选。
(六)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学院内各级领导班子和全院干部的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负责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和管理。
(七)组织召开全院党总支会议,传达贯彻学校党委关于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本院落实意见及措施建议,积极配合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做好全院各项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院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八)配合学校党委和工作机构做好对本院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对科级干部的民主推荐、培养、考核、任用工作。负责本院师生员工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
(九)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积极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加强学科交叉和渗透,努力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负责组织重点学科、学位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制定学院科研规划及行动计划,负责科研机构、科研实验室与各类创新平台、公共测试平台以及创新团队的规划、管理、绩效考核。协调重点科研项目,组织承接重大的科研课题,审定学院的科研规划。协调组建团队,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组织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科技项目。
(十一)领导学院学位评定、职称评审等各类学术评价鉴定工作。建立和完善教授治学机制,充分发挥学术权力组织在学术领域的规划、论证、评价、鉴定以及决策的主导作用。支持和依靠教授委员会及各临时性专家委员会,做好学生论文答辩、初审和学位评定工作,做好职称评审以及奖项评审等工作。
(十二)负责教师队伍的建设、管理、聘用和考核。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建设好学科梯队。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人员工作聘用、考核与奖惩办法。负责学院下属室、所、中心负责人以及学科负责人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平台建设。负责学校由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牵头落实的各类平台建设,如环境治理与智能监测研究所、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废水处理分中心、成都工业学院智慧环保大数据研究中心等平台。
(十四)负责合作交流与校友工作。制定对外合作与交流计划及相关措施,组织研究审批合作交流项目,代表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做好校友资源的保护和善用工作,建立增进校友与母校感情的长效机制,积极争取校友对学院发展的支持。
(十五)负责学院深化内部改革工作,组织制定学院政策、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协调。负责签批学院文件,审核以学院名义上报的重要文字材料。
(十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副院长分工与主要职责
分管教学及教学督导、实验室、评估、国有资产管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等工作。协助院长做好综合改革、产教融合(含厅委共建)、人才引进与教师发展、办公室、人事工作。
(一)协助院长组织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审核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院教学活动,协调制定各专业教学进程,承担学院教学运行管理、教学督察、教学质量检查等工作。
(二)协助院长制定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做好专业调整和新专业申报工作,组织学院申报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审核,对教研室教学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协助院长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并负责组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工作、业务考核、教学竞赛、教学评比、奖励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人才引进考核及管理等工作。
(四)协助院长做好办学条件评价、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学院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召开任课教师、学生等人员的座谈会,了解和研究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教与学的经验。
(五)负责组织各类考试、培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工作,安排落实考务工作,进行成绩审核。
(六)负责学院学生休学、停学、复学、结业、毕业信息、毕业资格等学籍管理方面的审核工作。
(七)协助院长抓好教学评估。
(八)负责新教师导师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考核评价;
(九)协助院长制定学院学科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负责规划的落实,组织实验仪器、设备采购与维护,管理实验室,确保满足教学需要。
(十)负责学生实验教学、实习实践 的组织与运行管理及校企合作育人工作,实验和实践教学教改项目、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的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教育方针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计划,抓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保障体学院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学投入,严格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资料室、实验室、仪器室及其他公共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审批房屋、设备及其它资产分配、新购、报废等事项。
(十三)负责实验教学队伍建设与管理及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网络建设及信息化、数字化平台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书记、副院长分工与主要职责
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分管学生、党务、宣传、校园文化建设、工会、共青团、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网站建设、招生就业、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助院长做好学科专业建设和管理、评估,协助院长做好科研平台和校友联络工作。
(一)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规划和阶段工作实施计划;有针对性地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法和途径,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心健康状况,定期分析学生思想动态,领导并指导分团委、学生会、社团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活动。
(二)负责学风建设,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制定有效的措施规范学习纪律, 积极开展专题教育和形式丰富的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组织辅导员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动员和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生自主发展计划、第二课堂、科技创新活动等,抓好协同育人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学术活动、科技创新、科技竞赛等。
(五)负责学生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审及学生违纪处理工作;负责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六)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心理咨询、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和服务、招生宣传、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七)负责学生创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
(八)负责抓好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培训工作。
(九)协助书记做好学生党建、组织发展,配合完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抓好学生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等工作。
(十)协助书记做好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参与宣传队伍和宣传阵地建设,加强院学院文化建设。
(十一)负责学院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保证学院的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二)协助院长做好学科专业建设和管理、评估,协助院长做好各类平台建设和校友联络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