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工作、学生教育与管理,负责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学院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监督,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负责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和学位评定与授予。负责开展学生学科竞赛、负责学生教育与管理、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和学风建设,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和评优工作。负责学校由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牵头落实的各类平台建设,环境治理与智能监测研究所、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废水处理分中心、成都工业学院智慧环保大数据研究中心等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学院正确贯彻执行。
2.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本学院发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3.在教务处指导下,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有关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检查和总结。
5.负责安排学院的学期教学进程和学院负责课程的课表编排工作,审定学院所开课程的任课教师和教材选用以及做好考试或考查工作。组织教研室做好试卷库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负责学院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师、学生、课程等基本教学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负责抓好学院教风建设,负责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和其他考核工作,检查学院各课程的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认真解决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协助学校做好有关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和各项评优工作。
7.领导学院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学院教师的公开课,开展教学专题研究。
8.负责学院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本科学位评估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9.负责抓好学院科研工作,在科技处的指导下,制定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校内外科研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不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10.负责规划及领导学院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学校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11.负责抓好学院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养和管理工作,检查落实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组织新教师的试讲工作。
12.协助人事处做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以及教职员工的职称评定、聘任、调动、进修、培训以及工资调整等工作,对学院违纪职工提出行政处分意见。
13.制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报学校统筹,协助学校做好学院的招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以及推荐工作,负责学院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的初审工作。
14.负责抓好学院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习竞赛,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重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负责收集整理师生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并做好汇报和反馈工作,做好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对严重违纪学生提出处分意见。
15.配合学校图书馆搞好图书情报工作,做好学院资料室的建设工作和档案信息工作。
16.负责学院治安保卫工作。
17.建立健全适合学院自身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章办事,使学院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8.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于学校分配给学院的经费进行合理支配。审批本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发放方案。
19.加强与兄弟院校的相关专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院的专业建设和发展。
20.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6日